为掌握汕头市牛肉及牛肉丸的食品安全质量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粤市监协调〔2020〕42号)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的有关规定,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份组织对辖区内牛肉及牛肉丸的生产、流通及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应急专项抽样检验。
本次抽样检验覆盖辖区内35个生产、流通及餐饮单位,共抽62批次样品,其中:牛肉28批次,牛肉丸及牛筋丸34批次。检测项目主要有:瘦肉精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抗生素类(磺胺类、恩诺沙星、氯霉素);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非法添加物(硼砂)。
经检验,62批次产品中59批次合格,合格率95.2%,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牛肉丸及牛筋丸,不合格项目均为防腐剂超标(山梨酸及其钾盐2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1批次),其中一批次不合格牛肉丸经营单位提出复检,复检结果出来后再公示该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本次抽检未发现瘦肉精类、抗生素类及非法添加物不合格。
综合分析
防腐剂
食品防腐剂是抑制物质腐败的添加剂,它能在不同情况下抑制最易发生的腐败作用,特别是在一般灭菌作用不充分时仍具有持续性的效果。因此,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绝大多数饮料和包装食品想要长期保存,往往都要添加食品防腐剂。在我国,目前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防腐剂绝大多数都是人工合成的,使用不当会有一定的副作用,有些防腐剂甚至含有微量毒素,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目前在我国食品行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