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专项行动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 多举措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近阶段以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迅速行动,多举措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微信图片_20201007171137.jpg

  在生产环节,对所有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准市场主体信息,建立行业信息数据库。检查生产加工水产品的原料来源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在销售环节,通过增加巡查频次、提高检查密度、完善巡查内容,推动监管效能提升。重点检查水产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证明;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是否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市公安局组织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突击检查行动。

  在网络交易环节,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在广告发布环节,加大广告监测,强化广告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禁捕流域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07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441个(次)、商场超市263个、餐饮单位1220个、生产企业50个、电商平台3个、广告监测1.6万条次,尚未发现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广泛宣传,常态化加强监管整治,依法严查重处,坚决打击非法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