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第235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6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西区俊杰华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春雅源食品厂生产的椰果粒芒果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小榄镇熟香东生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金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桃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黄埔区畅凯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优益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酥(芝麻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从化市城郊恒兴购销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岩烧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市场李小娥销售的扇贝,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湛江市赤坎区北桥市场詹少英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湛江市霞山区陈海珍水产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佛山市禅城区梁耀栋杂货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