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

2020年第237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7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6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共旺饮用水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日和2020年9月15日生产的共旺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东莞市怡心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井湾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和水濂仙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佛冈县高岗镇龙潭山纯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和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东莞市鑫云海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早蛋糕(红树莓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东莞市鑫云海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17日和2020年8月19日生产的古早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金玉湾茂佳市场-徐泽宇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深圳市南山区新味鲜配送行销售的来自广东省新兴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的清远鸡,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河源市源城区德玲姐妹鲜鱼档销售的老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梅州市梅江区雪兰鲜鱼摊销售的鲫鱼和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河源市天天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标称深圳市荣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荣义烤冷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吴川市中心市场庄尚福销售的坡尾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化州橘洲一号店销售的猪肠粉和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广州市白云区同德黄惠江隆江猪脚饭店销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广州市白云区棠景黄月雄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