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仍需持续保持高度警惕,食品市场环节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量多面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江门市食品市场环节提档升级5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屏障,严防病毒由物及人传播。
一是升格进口冻品集中消毒点管理要求。
将全市5个进口冻品集中消毒点升格为集中监管仓,要求对进入江门市的进口冻品,一律集中核酸检测和集中消毒,并取得出仓证明后方可上市。同时,制定下发《集中监管仓工作手册》,全市统一集中监管仓的流程布局、人员管理、作业规范、应急处置、驻点监管、信息报送等,全面提升集中监管仓管理水平,切实发挥集中监管仓在市场防疫中的屏障作用。
二是升格农贸市场专人驻场监管要求。
在全市273家农贸市场实行“一人一场”驻场监督的基础上,将市场巡查频次从每周一巡查调整为一日一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方有无督促落实对市场内的经营者、销售者等开展体温检测、戴口罩、扫健康码,有无开展每日一清洁一消毒,有活禽交易的市场有无落实1110制度,市场销售的进口冻品有无“一单一码四证”,市场有无来源不明或不能提供检疫检验证明的动物活体及其肉制品销售等。驻点巡查人员每日将巡查情况上传至“邑食安-阳光市场”APP。
三是升格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监管措施要求。
加快推进全市100家主要的食品生产、经营及第三方冷库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将冻品出入口、卸货区、消毒区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信息实时接入邑食安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回放,督促相关方是否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开展作业。首期100家涉及有39家食品生产企业、57家经营企业及第三方冷库、4家餐饮单位。当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争取在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是升格冷库通系统使用管理要求。
对冷库通系统涉及的相关食品销售者、第三方冷库等逐一现场检查,重点核实销售的进口冻品有无按要求上传至冷库通系统,相关从业人员有无接种疫苗、有无按防疫指引要求做好防护,在指定的作业区开展进口冻品的销售作业等。日常监督检查表上传至冷库通系统备查。
五是升格农贸市场开办方自查要求。
要求市场开办方指定专人负责,运用“邑食安-阳光市场”APP每日对照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指引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有无减少市场出入口,有无对入场人员督促提醒开展测温、扫码、戴口罩,有无落实“1110”制度,有无对入场经营者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
8月份,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或联合公安等部门,对食品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342人次,现场排查各类型冷库1334家,农贸市场27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4份,对屡教不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2家农贸市场提请属地防控办给予关停,有2家农贸市场开办方被公安机关传唤、留置配合调查,要求市场开办方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接下来,江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食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排查,以问题为导向,对检查发现不落实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的,不按规定执行检测消毒措施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未及时登陆冷库通系统填报出入库数据导致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溯源等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相关主体要从严从快查办,并作为典型案例给予通报,以儆效尤。对农贸市场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督促属地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由公安部门入场执法,采取罚款、传唤、留置等措施,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防控责任,对屡教不改的提请属地防控办责令停业整顿,并持续保持对销售、采购、贮存无合法来源及未经检验检疫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