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特殊食品诚信经营单位建设规范》团体标准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近日,《特殊食品诚信经营单位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该《规范》由佛山市医药保健品协会及佛山市标准化协会联合制定,经多次审查修改,最终审定发布,成为广东省相关领域首个团体标准。
       《规范》明确了特殊食品经营诚信经营示范店的经营资质、专柜(专区)管理、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商品管理、网络经营管理和溯源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消费维权建设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据介绍,《规范》在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了三方面内容:
       首先,明确了特殊食品经营专区专柜的具体要求,提供了销售专区设置与提示牌尺寸的参考尺寸和样式,推动佛山市特殊食品经营行业的标示统一。
       其次,鼓励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建立溯源电子系统,通过主动出示电子查询系统,便于消费者查询在售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情况,有关资质证明等文件。
       第三,针对虚假宣传等情况,结合佛山市放心消费工作要求,提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广告管理、价格管理、消费维权建设要求。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了对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广告营销、虚假宣传、违规直销、非法传销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的发布,有利于推动佛山市特殊食品经营的标准化发展,有利于规范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特殊食品经营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规范》的推进实施将为佛山市特殊食品经营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力促进营造特殊食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提升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广东省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要求,推动一批涵盖商超、药品零售企业、母婴店等不同经营类型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特殊食品经营者逐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营造明白理性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共推荐80家经营单位进行创建。